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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财政部门督促金融企业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

2020年3月6日 来源:金融司

  为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工作,针对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问题,财政部金融司会同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组织各地财政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

  根据各地自查情况,截至2019年末,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同程度存在同一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情况,共涉及国有金融企业86户。省级金融企业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情况较好,全国有7家省属金融企业存在连续聘用超期情况;担保类金融企业超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现象较为突出,超期聘用企业共53户。针对上述问题,有关地方财政部门均已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迅速整改,严格执行轮换制度,加快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对聘用年限超过5年及以上(未满8年)的企业进行特别提示,按规定轮换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财政部按照“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原则,修订出台了《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督促国有金融企业落实好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融企业的审计独立性和履职恰当性,提升金融审计质量,夯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基础,维护金融企业出资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有序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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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