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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金融司举办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制度视频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做好国有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财政部金融司于73日举办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制度视频培训。各中央金融企业、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所属金融基础设施类企业以及人民银行、证监会、中央汇金公司派出代表参加了培训。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同志开场讲话时表示,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机制改革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场化机制,由原先的行政审批转为公司治理决策。新机制有利于调动金融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好本次改革,财政部先后研究出台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补充通知等文件,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2019年是改革政策实施的首年,目前中央金融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基本结束,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错纠偏,总体上实现了政策的平稳过渡和衔接。 

  财政部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主任胡学好同志发言,在财政部研究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制度的过程中,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曾专门作出指导和批示。政策突出了两个导向和一个关系,即引导国有金融企业更加有效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更好服务微观经济、实体经济的导向,把握好各行业、各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内部分配关系。在工资效益联动指标的设计上,体现了分类管理的特点,根据金融企业分类及行业特点,科学设定不同的联动指标。 

  金融司财务绩效处处长庞海军同志围绕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总体背景、基本原则、制度特点、关键内容、实施细则、补充通知以及操作要领等方面对相关制度作了全面解读。 

  本次培训有助于加强各中央金融企业、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所属金融基础设施类企业对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相关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切实做好国有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下一步,财政部金融司将持续优化和完善相关制度,引导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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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