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财金〔2023〕7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现公布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协同。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引导普惠金融增量扩面、提质增效。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会同有关方面创新工作协同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细化工作任务,共同推动普惠金融改革和服务创新。
二、加强政策联动。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加大配套投入,并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当地监管局加大相关支持,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形成合力,撬动更多资源投入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打造特色示范区。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坚持目标导向,落实落细示范区建设方案,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途径,优化普惠金融服务创新模式,建立普惠金融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树立标杆、打造样板、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以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为引领,有效拓宽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引导金融资源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
财 政 部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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