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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普惠金融 服务“两聚一高”——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方略,发展普惠金融是推动实现两聚一高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财政部金融司的指导关心下,江苏省财政厅创新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普惠金融财政政策,支持农业保险提标扩面,进一步推动PPP项目规范实施,抓好地方金融企业国资和财务监管,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和三农为重点,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流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大力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为引导金融资源投入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我省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另一方面也研究出台了省级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主要政策措施如下。

   (一)创新推出小微创业贷专项贷款产品。

    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扶持江苏小微企业发展,江苏省财政厅、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2015年合作开发以两无四有为审贷标准的小微创业贷产品。小微创业贷的推广运用,一是降低了融资门槛。创新了两无四有(无抵押、无担保,有定单、有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会制度、有正常的纳税记录)的审贷标准;二是降低了融资成本。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禁止收取任何其他融资费用;三是提高了融资效率。贷款手续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为小微企业提供解决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正常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所需贷款资金。在2016年国务院第三次大督察中,江苏小微创业贷被列入可总结推广的典型经验之一。

    目前小微创业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20亿元,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截至20179月末,全省小微创业贷授信客户6,132户,累计投放小微创业贷”394.1亿元,支持小微客户10,676户次,户均贷款369.1万元,贷款平均执行利率5.28%,带动新增就业2.72万人。

    (二)建立健全科技贷款资金池正向激励机制。

    为配合我省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工作,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省财政发起、引导市县财政出资建立了科技贷款资金池。一是发挥财政杠杆撬动作用。省和各市、县财政分别按照1,000万元、500万元的额度和11的比例出资建立科技贷款资金池,合作银行根据协议按资金池额度110的比例放大,安排信贷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缩短贷款流程和审批链条,创新担保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辟绿色信贷通道。二是公开引入银行、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形成了政府和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模式。三是建立科技企业项目库。全省入库科技型企业超过13,000家,实现对科技重点项目的定向扶持。四是严格执行利率上浮规定,力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多数资金池担保贷款利率控制在5%左右,最高不超过6%,低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成本。目前资金池总规模超过12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4.25亿元,累计投放科技型企业贷款近500亿元,支持了6,500多户科技型企业。

    (三)继续推进农业保险贷试点。

    农业保险贷2016年由江苏省财政厅与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合作、引入人保公司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为基础,专为参保农户开发的信贷产品,服务对象为已投保农业保险并有贷款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到201710月末,已投放户数732户次,贷款金额1.41亿元,户均不到20万元,有助于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缺少抵押物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实施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奖补政策。

    一是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上年度在省内投放的小微企业、涉农、科技三类贷款分别计算,凡年度贷款增速在全省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以上的,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涉农、科技贷款按每类贷款年度增量不高于3‰的补偿标准计算总额,给予风险补偿资金。对农村及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发放的单户不高于500万元的贷款,利率符合规定条件的,省财政按季均余额不高于3‰的标准给予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二是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及增资奖励政策。风险补偿对象为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符合规定条件的,按其担保业务的季均余额给予不高于5‰的风险补偿;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再担保业务,担保费率符合规定条件的,按其再担保业务的季均责任余额给予不高于3‰的风险补偿。省内各级政府或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新出资设立或增资有政策性职能的融资担保公司,且对小微企业融资执行优惠担保费率,按当地政府或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新出资或增资资本的2%予以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是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政策。对省内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在挂牌后下一年度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定额奖励。

    四是直接债务融资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相关机构和部门加大对省内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对于金融机构为省内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承销或增信服务的,按金额结合期限、评级予以一定奖补,并对开展创新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江苏省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剔除央企后)连续六年全国第一,有力地引导金融资源支持了实体经济企业的发展。

    五是积极落实其他奖补政策。1)县域金融分支机构设立奖励政策:对在我省苏北、苏中县域新增设的银行和保险县级分支机构,以及银行新增设的县以下营业网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定额奖励。(2)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政策:对在我省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对其投资于省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且持有股权超过6个月期限的,按投资额规模不超过1%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年度单户基金管理公司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3)资产证券化奖励政策:对于成功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省内法人银行及金融租赁公司,成功发行企业专项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省内企业,成功发行政府资产证券化项目且达到成功化解或减少政府性债务效果的市县政府,按照发行金额结合期限予以奖励。(4)江苏省金融创新奖评选:省财政厅会同省级相关金融管理机构负责省金融创新奖评选,对于按程序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获奖单位50万元奖励资金。(5)保险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对于在省内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小微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的省级保险机构,为我省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收取的保险费费率相对优惠的,按照其符合条件的保险业务保险费收入不超过8%的标准予以奖补。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管理

    2014年国家推广PPP模式以来,我厅坚持在全省范围内规范推广PPP模式,全省PPP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入库试点更加规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PPP工作多次获得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肯定。截至目前,全省PPP入库项目633个,总投资12,469亿元,涉及交通、旅游、环境治理、综合开发、教育、养老、医疗、污水、垃圾处理、综合管廊等17个领域,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的PPP入库项目全覆盖。243个入库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5,058.18亿元,吸引社会资本4,252.50亿元,项目平均合作年限17年,社会资本股份平均占比83.18%。共有三批28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总投资850.87亿元。

    (一)夯实规范发展基础,紧密编织PPP政策一张网

    近年来,我厅先后制定和转发推进PPP模式一系列制度文件近40件。通过密集编织PPP管理制度一张网,实现PPP推广运用政策全覆盖,为全省PPP工作的顺利开展构建起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提供了严密、完整的制度保障。2017年,我厅根据PPP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连续出台3PPP相关政策文件、上线1个管理系统,打出规范PPP发展组合拳。一是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准确把握定位、加强项目入库审核、规范项目库有进有出、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建立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完善体制机制等角度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PPP项目向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进一步降低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门槛,推动PPP项目双方依法诚信履约。三是印发《关于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台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管理,确保财政支出责任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四是上线运行江苏省PPP信息平台系统,实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录入、信息审核和数据分析,为省厅和各市县进一步提高PPP项目管理水平,推动全省PPP项目规范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统筹下好规范操作一盘棋

    一是组织机构普遍建立,日常管理规范运作。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普遍成立PPP管理机构。省财政厅成立PPP办公室,建立跨处室PPP工作协调小组和工作会办机制。44个市县成立了以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PPP工作领导小组,28个市县出台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实施意见,31个市县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PPP中心。二是项目库管理基础扎实,入库项目有进有出。入库坚持动态申报及时受理原则,经过省厅PPP办公室审查、业务处室把关、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步骤,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准予列入省PPP项目库。存量项目实现有进有出,当出现不符合PPP模式运作要求、不再采用PPP模式、停止实施等情况时,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当项目推进与入库时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及时履行变更调整程序,并在PPP信息平台中及时调整相关信息。三是做好重点项目孵化培育,提高PPP试点项目质量。对每一个试点示范项目均严格按照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同级政府批复同意项目方案、省级PPP办公室备案审查方案、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社会资本合作方等六大要素进行管控,并按照政策资金帮扶、专人联络定期报告、试点项目动态调整、定期督查总结交流等四项工作机制推动试点项目加快落地、规范实施。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省级试点项目147个,加上部示范项目共149个,总投资3,306.02亿元。目前已有68个试点、示范项目成功落地。20171—10月,在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的PPP项目共计28个,总投资818.86亿元,招标节约资金88.17亿元,节约率10.77%,采购结果精打细算、物有所值。四是创新驱动要素有效汇聚,PPP发展环境持续向好。连续6次举办全省范围的PPP专题培训和项目操作培训,培训成效显著。在省财政厅网站设立“PPP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制度、采购信息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与中国江苏网、新华报业交汇点等新媒体合作,共同推介我省PPP试点项目,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2017年在省财政厅微信公众号上分8期推介2017年省级试点项目,社会反响明显。充分发挥43PPP咨询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注重加强咨询机构库的建设管理。探索对咨询机构PPP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鼓励建立PPP咨询行业协会。今年我厅还联合省社科院合作开展了江苏推进PPP项目相关问题课题研究,并于12月下旬成功举办了江苏PPP发展高层论坛,进一步营造PPP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守PPP模式方向定位,坚持做规范的PPP项目。按照财政部PPP一系列政策制度,特别是财办金﹝201792号要求,对各地新申请纳入省PPP项目库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牵头做好全省PPP项目库存量项目集中清理工作,防止PPP项目带病运行。加强监管,强化支出责任监测,对财政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实行风险预警。积极开展动态监控,适时开展PPP项目落地率和规范性的督查,对可能存在的不合规、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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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