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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珠集团的PPP经验与体会 ——民营社会资本参与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案例介绍

  一、民营社会资本简介

  山东鲁珠集团有限公司是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宁阳县引汶工程”的中选社会资本。

  集团成立于2011年,总资产10亿元,是集水泥、发电、商砼、物流、自保温墙体材料、干混砂浆、矿山开采、房地产开发、新型金属材料、精密机械制造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集团。

  二、民营社会资本参与经验

  集团自2014年以来,为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提高竞争力、合理配置资源,积极研究PPP政策,聘请工程咨询、法律等专业顾问提供支持。通过竞争成为本项目的中选社会资本后,与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出资成立山东鲁鑫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推进项目建设运营,为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打开了通道,在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实现了突破。

  一是拓宽了投资范围。通过PPP模式投资于国家大力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拉长了集团的业务链条,实现了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拓展了新的盈利模式。集团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支持项目公司,先行垫付建筑材料价值约合3亿多元,保证了工程进度,大大降低了风险。

  二是增强了企业信用等级。通过与政府合作这一“金字招牌”,提高了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额度、增加了信用等级,提高了企业知名度,为融资起到积极作用。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为项目的快速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获得了长期稳定收益。宁阳县引汶工程利润点主要包括水厂、设施租赁、灌溉等方面收入,现金流较为稳定,预计年营业收入2.1亿元,总投资收益率约合8%。

  三、民营社会资本体会

  (一)PPP模式要按照政策推广运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从政策层面和实际操作上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予以指导,是PPP模式应遵循的基本制度规范。

  (二)PPP模式要始终坚持“契约理念”。引汶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的履约精神至关重要,精诚合作是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和保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县政府不仅严格遵守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按签署合同办事,而且还帮助企业协调建设、融资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让企业吃上了“定心丸”,有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企业不再受外界干扰,专心搞好项目设计、建设、运营,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 PPP模式要注重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在确定政府出资比例时,宁阳县政府考虑到项目公益程度较高、收益稳定程度等因素,提出出资40%的比例,政府只参股不控股,这样既符合PPP模式的规定,又消除了集团的顾虑,充分体现了县政府注重风险分担,让集团感受到了政府的诚意。

  (供稿:山东鲁珠集团有限公司)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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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