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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4年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金〔2023〕9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现安排你厅(局)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4年提前下达部分,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3),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中的绩效目标及时分解,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目标应同时抄送财政部对口监管局。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和农业保险工作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资金申请等有关工作,更好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提前下达地方预算指标表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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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