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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金〔2024〕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安排你厅(局)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提前下达部分,具体金额及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该项指标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10001”,“1100313农林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按照全面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预算管理和普惠金融工作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资金申请等有关工作,更好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5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 

 

 

 财  政  部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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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