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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加怡:在国家融担基金调研时的讲话

  

聚焦支小支农主业 增强担保放大效应 更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邹加怡副部长523日在国家融担基金调研时的讲话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中美经贸磋商波折起伏、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政府性融资担保“聚焦主业、降费让利”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天,我们到国家融担基金开展调研督导,目的是了解《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共同研究如何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牢牢把握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方向

  由于多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过去主要从事商业性担保业务,目前仍然一直存在聚焦不准、效率不高、倍数不大、代偿不低、合作不畅的问题。一是偏离担保主业,支小支农业务占比长期仅为1/3二是政府资金效率不高。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七八千亿元资本金,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三是放大效应不强。行业平均放大倍数仅1.89倍,大幅低于15倍的监管上限,远低于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平均水平。四是银担合作不畅。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小、散、弱,收取1%—3%担保费,需要承担100%风险。五是行业代偿率较高。2018年代偿率3.74%,为近10年历史最高。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将政府性融资担保作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关键环节。《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文)明确,要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今年又出台《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遵循聚焦主业、降费让利、银担分险、规范运作原则,从明确行业定位、规范业务范围、加强机制引导等方面,提出四个不得(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两个不低于( 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行业聚焦支小支农的使命和定位,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费率、加大支小支农担保供给。目前,行业发展蓝图已经绘就,进入了回归本源、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的关键时期。

  二、客观看待实践中面临的一些挑战

  《指导意见》印发后,国家融担基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迅速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国家融担基金加快推进业务运作。截至20194月末,基金已与19个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1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展了合作,再担保业务规模超过860亿元,担保户数约5万户,预计2019年支持2000亿元小微担保贷款。二是很多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如北京设立100亿元融资担保基金;江苏设立3亿元风险代偿补偿资金池;安徽率先推出免再担保费政策。三是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好的做法。浙江台州和江苏泰州信用担保基金通过简化担保要求、优化审核机制、建立全流程风控制度、强化银担合作,大幅提升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有效控制风险代偿,并维持低担保费率运营。截至20194月,放大倍数分别为8.9倍、9.3倍,单户500万元以下占比为92.99%86.8%,费率控制在年0.75%0.8%以内。

  但由于行业整体基础薄弱,《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融资担保机构政府债券发行担保,以及非融资担保业务占比达成,且主要是为当地大企业、大项目服务。现阶段推动地方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尽快剥离政府债券发行和融资平台融资担保业务,逐步压缩大中型企业担保业务的要求,操作上有困难。

  二是很多融资担保机构都存在垒大户傍大款的情况,虽然近年来有所改善,但支小支农业务占比仍然仅六成,短期内很难实现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三是近年来全国融资担保代偿率持续攀升,在行业平均代偿率3%-4%的风控水平下,落实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及以下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00万以上的,原则上不高于1.5%”的要求,一些融资担保机构担心入不敷出,难以实现可持续经营。

  四是由于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风险高,以及银担合作地位不对等的原因,一些银行分支机构不愿承担风险敞口,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20%”的积极性不高,银行内部上热下冷形式上合作快、实质推进缓慢

  五是一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依靠行政手段开展业务,市场意识不强,金融理念薄弱,专业运营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有待提升,存在完全依赖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优惠政策的“等靠要”思想。

  怎么看待这些挑战?这些挑战都是发展当中的问题。从原因分析看,主观上,一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仍抱有做大单、挣快钱的思想,打破现有业务模式的主动性不强,聚焦小微、三农主业的积极性不高。客观上,确实存在地方财力制约、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等影响因素。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和台湾地区都有成熟做法可供借鉴。在降费让利的同时实现可持续经营,关键是要提高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水平,要提高放大倍数,做大业务规模,同时降低风险代偿。日本放大倍数为30-50倍,美国50倍,台湾18倍,风险代偿都控制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在政府的必要支持下,既切实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也实现了可持续经营。因此,国家融担基金和各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一定要坚定信心,着力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水平,确保完成支小支农使命和任务。

  三、汇聚合力增强担保放大效应,以更大力度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解决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并专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重申三个没有变两个毫不动摇,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明确部署,要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要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国家融担基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密切结合起来,确保早见成效。

  (二)政府性融资担保要坚守定位,切实降费让利。一是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不能为挣快钱盲目扩大业务范围,最终出现 “除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不干以外,别的都在干”的局面。二是坚持雪中送炭,重点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与国外做法比,有关部门将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提高至单户授信1000万元的标准较高。美国没有达到,日本、韩国等更低。授信额度越小的企业,融资担保介入的需求更为强烈。三是降低风险代偿水平。要通过精算合理设计产品,根据风险状况、信用资质等实行差别费率;要依托政府支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管控风险。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学习,培养金融思维,提高实践能力,打造专业化队伍。

  (三)国家融担基金要发挥好行业龙头作用,增强担保放大效应。一是积极开展再担保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并通过信息共享、业务指引、业务培训等方式,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行业规范管理水平二是实现上下联动,增强担保放大效应。与全国性银行机构深入开展总对总合作,推动落实好银担合作安排。注重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广泛凝聚共识三是完善制度,注重风险防控,始终将风险控制挺在前面,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等外部监管,逐步建立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引导合作机构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不能“还没干事、就要求兜底,没干事、先出事”。四是发挥信息渠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政府运作,尽可能做到政策应享尽享。五是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四)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一是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提升机构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二是尊重融资担保机构市场主体地位,多配合,少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三是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四是尽快调整完善考核方式和要求,消除从业人员支小支农后顾之忧。

  下一步,财政部将切实强化财税政策协同效应,大力支持国家融担基金和各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调研督导,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二是探索制订国家融担基金绩效考核办法,量身打造适合基金发展阶段的评价体系。三是建立以支小支农业务占比、担保费率、风险防控等为核心指标的行业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四是完善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等政策,优先支持国家融担基金的合作机构。

  最后,希望国家融担基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工作态度,主动作为,推动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我国小微企业、三农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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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24日